皋兰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县检察院
“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方案
近日,皋兰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了《皋兰县检察院“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后,皋兰县检察院党组及时将省市院专项行动意见汇报县委、人大、政府及县委主要领导,取得县上的支持。全省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后,皋兰县检察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制定了实施方案,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县委汇报了前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新的实施方案,县委常委会在听取汇报后对检察机关开展的这次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以县委的名义向全县各乡镇党委,县属各有关单位印发了方案。
新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在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为依托,进一步细化了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五项任务”是: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政策法制宣传工作、是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实施步骤上确立了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在机构设置上实施“三级派出”,在县级涉农部门设置派出机构,设立“检察联络室”,选聘“特约监督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涉农部门联络室工作;在各乡镇设置派出机构,设立“乡镇检察联络室”,选聘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为“检察助理员”,协助开展乡镇检察室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设置派出机构,设立“检察联络站”,选聘行政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为“检察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做好农村联络和监督服务工作。二是联络室、检察室、联络站的运行方式和工作职责等统一按照“八个一”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即一块规范的机构招牌、一处固定的办公地点、一名确定的检察人员、一名聘请的协助人员、一套明确的职责流程、一组醒目的公示宣传栏、一个便民的意见建议箱和一个固定的接访日。
目前,皋兰县检察院专项行动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市院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
【皋兰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