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副检察长李如林深入女子监狱
调研派驻检察室工作
甘肃省院办公室 兰州市院办公室
7月17日,高检院副检察长李如林一行在省院检察长路志强、省司法厅厅长杨景海、市院华风检察长等陪同下,深入甘肃女子监狱调研派驻检察工作。
李如林副检察长、省院路志强检察长一行深入监狱生活、学习、生产三大现场,实地查看了服刑人员生产车间,视察了习艺楼、宿舍楼、教学医务楼、食堂、阅览室,观看了服刑人员文艺表演。高检院李如林副检察长在调研过程对监狱配套完善的硬件设施、科学化的管理、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以及在提高罪犯教育改造中为平安甘肃做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
李如林副检察长在听取了市院华风检察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万治贵、女子监狱监狱长干玉梅及大沙坪检察院驻女子监狱检察室工作汇报后,对如何做好派驻监狱检察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增强监督工作的责任。李如林副检察长指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是法律制度的设定,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做好了,刑罚执行工作就搞好了,就能够提高社会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中国的法治有信心,对中国的司法机关有信心,对检察机关有信心。这一点检察机关有重要的责任,希望大家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地把监督工作做好,不能有任何懈怠,一定要站在一定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把握好这个问题,做好监督工作。
二要增强监督的科学性。李如林副检察长强调,搞好监督工作,首先要把监督对象的性质、特点搞清楚、研究透、把握好。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方面提高关注点,通过监督能够真正帮助监狱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真正达到最好的监督效果和管理效果。要抓好安全和教育质量问题,防止罪犯逃跑和非正常死亡。要通过多种手段防止狱内案件发生,真正使在押人员能够安心服刑,接受改造,增强法制观念,出去以后不至于重新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还在于让服刑人员能够学到东西,学到技能,出狱以后有一技之长,能够就业、自食其力,不至于重新犯罪。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同志在执法过程当中,发现执法不当,要及时提出来。李如林副检察长肯定了驻监狱检察室发出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的效果,认为,第一,检察建议提的正确,是合理的建议,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建议;第二,说明监狱的领导同志、监狱的干警自愿接受建议,认真对待驻监检察室的建议。
三要增强与监狱的主动配合。李如林副检察长要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同志要经常研究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对执法环节上存在的问题,要提出真知酌见,主动与监狱领导及干警进行沟通。驻监检察室的干警只有主动的沟通、诚心配合,监狱领导及干警就会主接受,相互之间才能建立起一种互信关系,驻监检察工作才能够做的更好。
四要共同努力,把当前进行专项活动搞好。今年,高检院在全国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这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批示,中央政法委统一组织,政法各机关各自安排进行的一项活动。高检院党组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实施意见,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这之后,高检院党组两次听取汇报,召开专门会议,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检察院在会上做了汇报,根据大家的汇报情况和在调研单位发现的问题,李如林副检察长和袁其国厅长都作了讲话。一方面总结前段时间工作经验,肯定了好的做法;另外一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对下一步如何搞好这个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李如林副检察长指出,从驻甘肃女子监狱检察室前段时间开展专项活动摸底的情况看,暂予监外执行没有一个,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高检院工作部署这项工作年底才结束,下一步高检院还要专门召开一次会议,年底之前还要组织若干个小组下来进行督导,希望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对驻监检察室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做好平时的监管工作,防止罪犯逃跑和非正常死亡。二要在教育质量上下功夫,推动监狱根据罪犯不同年龄和层次进行不同层次的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效果。三是推动女子监狱对犯人进行能力培训,使其出狱后能自食其力。同时要围绕安全、减刑假释、非正常死亡进行深度检察,不仅要监督法律程序,更要监督减假保背后真实的情况,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