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兰州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2021年全年,兰州新区检察院共立案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者公告3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治理。
一是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宜居水平。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重点围绕乡村环境治理开展了摸排调查。针对发现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焚烧固体废物、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共计11件,并组织开展“跟进监督+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形式、落地见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非法堆放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640余吨。
二是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兰州新区检察院聚焦乡镇集市、农贸市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虚假标注有机食品,熟食店、超市散装食品标识不规范,相关经营主体未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截止目前,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要求行为人支付惩罚性损坏赔偿金4万余元,保障农村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聚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精准服务脱贫攻坚战。突出抓好扶贫领域国有财产安全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部分村民在征地补偿过程中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的违法行为,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保护、收回被骗取的国家土地补偿款,推动解决惠农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四是深度理解涉农“公益”问题,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兰州新区检察院在加大涉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安全等公益诉讼新领域,全面维护涉农“公益”。积极开展涉农公共安全问题排查,针对各乡镇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损坏、缺失、共享单车未配备安全帽及乱停乱放、配电室门、配电箱门敞开未上锁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和用电等公共安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及领域广、问题多、难度大,兰州新区检察院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涉农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想百姓之所想,解百姓之所忧,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