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过程中,灵活运用刑事和解的司法政策,促成未成年人家属和被害人自行和解,主持制作了《和解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达到教育、挽救的预期效果。


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未成年人家庭,了解到未成年人小白(化名)自幼父母离异,后父母重组家庭,小白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小黑(化名)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平时和父亲一起生活。结合小白、小黑的特殊家庭情况,多次联系法定代理人及被害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害人的疏导工作,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自行和解,被害人接受了对方的赔偿并表示谅解。

检察官在刑事和解中坚持“主持不主导、介入不干预”的原则,对可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矛盾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